按照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〈湖南省2018年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工作方案〉的通知》(湘政办函〔2018〕64号)和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〈关于全面推行“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”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湘政办发〔2018〕50号)等文件要求,我县共梳理县本级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“马上办、网上办、就近办、一次办”(以下简称“四办”)事项957项,其中“马上办”事项216项、“网上办”事项708项、“就近办”事项87项、“一次办”事项764项,现予以公布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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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提高思想认识。
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精神,结合“只跑一次”改革和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工作的要求,进一步优化和完善“四办”事项的办理流程,加快推进环节简化、网上运行、部门联办等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,确保“四办”改革落地见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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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明确工作要求。
各部门对于“马上办”的事项,要精简受理资料、审批环节,提高办事效率,做到简易事项即来即办;对于“网上办”的事项,要充分利用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一体化平台作为技术支撑,积极对接上级业务部门,打通信息共享渠道,不断提高网上可办比例和在线办理深度;对于“就近办”的事项,要加大基层放权力度,通过赋予直报权限、委托下级受理、授权代跑帮办、自助终端办理等方式,将审批服务向乡镇和村(社区)延伸;对于“一次办”的事项,要主动跟进,做到一次告知、一站服务、联合办理、限时办结,确保2018年年底前完成依申请办理事项“网上办”比例达到60%以上及各部门“四办”事项全覆盖的目标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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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公布实施清单。
各部门要按照《新化县全面推行“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”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》(新政办函〔2018〕97号)和《关于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和完善实施清单的通知》(新审改办〔2018〕3号)的有关要求,逐项编制“四办”事项实施清单,列明办理依据、实施机构、申报材料、办理时限、咨询投诉等内容,并在“四办”事项目录公布后一个月内发布,坚持按法定程序和便民原则最大程度优化工作流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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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强化管理落实。
各部门要加强“四办”事项目录及实施清单的动态管理,根据法律法规修订、部门职能调整变动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事项办理客观条件变化等情况,由相关事项实施部门提出,经县审改办审核后按规定程序调整更新。同时,建立健全“四办”事项落实情况反馈机制,对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的要严格问责追责。各部门要强化责任、主动作为,做到严格依法行政、依清单办事,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,广泛接受社会监督(投诉监督电话:0738-12345,邮箱:xhsgb513@163.com)。
新化县人民政府
2018年12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