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、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》(湘办[2017]13号)和湖南省水利厅、湖南省国土资源厅《关于做好全省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》(湘水发[2018]22号)要求,县河长制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县水利局、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《资水干流新化河段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》,并征求了有关部门和乡镇意见。现将经市水利局组织的联合评审组审查通过的
《资江干流新化县河段管理范围划定方案》予以公示,广泛接受社会监督。如有异议,请于2019年10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呈送到县河长制委员会办公室,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,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,并留下真实的电话、地址。
特此公示。
附件:
联系人:刘林山 联系电话:15115881926
地 址:新化县水利局
新化县河长制委员会
2019年9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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